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转专业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确保所有学生在平等的环境下参与竞争。相关信息将及时、准确地向学生公布,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2.择优录取原则
根据学院的教学资源和专业发展需求,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确保转入学生具备在新专业学习的能力和潜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组长:李喜军,李培芳
副组长:马新军,周昆鹏
成员:菅阳阳、白于、各新生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
四、转专业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任何违法违纪处分,符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卓越班学生不得转专业。
五、转专业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各专业转入和转出学生人数均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20%。根据我院的教学资源和专业发展规划,确定2024级应用物理学(物联网方向)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上限为10人,物理学(师范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上限均为2人。具体转专业计划如下:
六、转专业程序
1.通知
学校发布通知,公布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及条件。学院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学校转专业通知精神,结合专业办学资源情况,确定可接受转入人数及转入限制条件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公布,供学生提交申请参考。
2.报名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至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3.审批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批,并审核学生的“学分绩点”,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如果存在多名学生绩点相同的情况,按《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逐一审批。
4.审核与公示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转专业申请汇总后,依据转专业基本要求和转出名额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确定符合转出条件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对所有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公示内容中需包含高考成绩)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转专业汇总表》统一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七、其他事项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原专业已修读且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成绩有效,可申请学分认定;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不能进行学分认定。
对于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涉及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级学生,由内蒙古民族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学校规定为准。
八、咨询电话:0475-8314146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11月22日